一、事项名称
申办数次短期签证(韩国)
二、设定依据
根据大韩民国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的相关政策。
三、申请条件
山东省内持有因私护照并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公民及在山东省内工作、居住的外地人员。
四、办理材料
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
?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,根据各领事馆管辖地区的不同,可能会要求不同的签证所需材料。因此,在申请签证之前,请参考当地管辖领事馆的网站或电话咨询。
* 我馆 代表电话 : 0532)8897-6001
? 请详细填写签证发给申请书。
委托他人申请签证时,请申请人本人确认好所需材料,并仔细填写申请书内容之后亲自签名。
? 签证的申请材料在没有单独标注有效期的情况,自签证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。
? 签证审查过程中,如我馆认为有必要,可能要求您提交补充材料。
? 申请签证时,对递交虚假材料者将实行入国禁止、限制发给签证处罚措施或移交公安机关调查,敬请注意。
签证申请以户籍管辖领馆区域申请为原则
< 本领馆管辖区域:山东省>
?商务(C-3-4)签证:公司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
?留学 [交换学生(D-2-6),获得政府奖学金者? 韩国政府认证大学留学(D-2-1~D-2-5)] 签证:
学校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
?需要确认所属公司的签证:在公司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
* 法人企业代表及管理人员的在外同胞签证(F-4)等
?同胞访问(C-3-8),60岁以上在外同胞(F-4-25)签证:非山东省户口者,也可在我馆申请
?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可以在全中国内的领馆申请
?其它种类的签证申请人:请参考签证所需材料的『签发对象』
申请上述以外的签证,非山东省户口者,须提交在山东省内3个月以上居住的证明材料
?居住证,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,社保缴纳对账单等证明材料
?外国人则可提供剩余有效期3个月以上的居住许可等证明材料
一般观光种类的五年数次签证《有效期限5年,滞留时间30日以内》
<通用材料>:
① 签证发给申请表<彩色照片(3×100px) 1张>
② 护照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<注意事项>: 在我馆申请2次以上签证并访韩者及多次签证持有者免交居住证明
(一)大学(包括专科大学)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、初中、高中教师
① 通用材料
② 资格证
③ 在职证明
④ 网上确认材料(社会保险)
* 只限山东省内在职人员
(二)访问韩国或者OECD国家经历的人员
① 通用材料
② 出入境事实的证明材料。出国签证记录页的复印件。
* 但,访问OECD国家1次以上者,以产业研修(含非专门就业,船员就业),技术研修或者亲戚访问等与经济能力无关的访韩者,须追加提交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*济州岛免签入境、团体观光、个别担保旅游签证、非法滞留除外
(三)中国国家公务员或者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
① 通用材料
② 公务员证(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提交在职单位的身份证)
③ 在职证明
④ 社保缴纳证明
* 只限山东省内在职人员
(四)未满17周岁或60周岁以上者
① 通用材料
*只限山东省内户口
(五)4年制本科大学的在校生或毕业生
① 通用材料
② 在学证明或毕业证明复印件
③ 中国教育部网站电子确认材料(参考www.chsi.com.cn)
* 不包括2~3年制本科
(六)短期访问(C-3)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及配偶的父母
① 通用材料
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
③ 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
④ 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证复印件
⑤(户口本上未登记的子女)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* 父母申请时须提交与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关系证明(户口本)材料
* 双重国籍者依据双重国籍的政策另行处理
领事馆会视申请人个人情况,要求追加不同的材料。其他种类韩国数次签证的申请,请来电咨询我处工作人员。0531-86118961
五、办理流程
受理——审核——缴费——驻外使领馆——省国交——发放
六、办理时限
尽量提前申请(一般建议提前两周以上),各国签证受理时间不同,请提前电话咨询。
七、受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00-16:30
八、收费标准
1200元/人次。
九、受理部门
山东省国际交流中心 因私签证中心
十、联系方式
地 址:济南市历下区省府东街红尚坊1号楼 山东省外事服务大厅1楼。
电 话:0531-86118961,86128794
传 真:0531-86120214
邮 箱:sdwsfw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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